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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【汇豪国际城】离婚时住房双方都要怎么办?

发表于2015-11-12
标签:补偿 房屋 法院 双方 离婚 

近日有读者来信问,夫妻两人只有一套房产,现在要离婚了,老公有权要走的房子吗?她该怎么办?

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陈蕊伶律师指出,按照我国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,协议不成的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、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因此,原则上法院会将房子判给无过错方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。

然而,如今房价高企,取得房屋的一方未必有经济能力补偿房屋一半的价值给对方。如果取得房屋的一方无法支付补偿款,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,终房屋也会被拍卖,难以实现物尽其用,且徒添法律纠纷。

因此,有些法院会责令主张房屋的一方缴纳足额的补偿款到法院,谁有能力缴纳补偿款,房屋就判给谁。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做法,取得补偿金的一方尽管没有房屋,但也可以利用该款项保证其居住和基本生活。

此外,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采取竞价的方式,法院可以主持竞价,谁出价高房屋就归谁,再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。

发表于2015-11-12

如果是我,我就会会不要,你拿去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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